中小企业融资的新方式—货物质押融资
根据我们与广西外运、银行的约定,中小企业现在又可以有一种新的融资方式—货物质押融资。质押监管业务是企业将自有的原材料和产成品作为质押向银行获得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不需要担保公司担保,适用于商品流通企业和生产企业。
一、借款人应符合银行贷款对象的基本要求及应满足的条件:
1、提供连续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供银行评审信用
2、将可用于质押的货物(现货)存储于银行认可的仓储方,并持有仓储方出具的相应的仓单;
3、应当对仓单上载明的货物拥有完全所有权,并且是仓单上载明的货主或提货人;
4、以经销仓单质押项下货物为主要经营活动,从事该货品经销年限大于等于一年,熟知市场行情,拥有稳定的购销渠道;
5、资信可靠,经营管理良好,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在银行系统均无不良记录;银行贷款无逾期或欠息;无悬而未决的争议和债权债务纠纷;无欠邀税款
6、融资用途应为针对质押货物的贸易等相关业务;
7、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质押监管项下货物须具备的条件:
1、所有权明确,不存在与他人在所有权上的纠纷;
2、无形损耗小,不易变质,易于长期保管;
3、市场价格稳定,波动小,不易过时,市场前景较好;
4、适应用途广泛,易变现;
5、规格明确,便于计量;
6、产品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存在质量问题。
三、仓单质押的融资额度及方式:
1、仓单质押的融资额度可根据申请人及货物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质押率,最高不超过所质押仓单项下货物总价值的70%—80%。
2、仓单质押融资业务可采取多种融资形式,包括流动资金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综合授信、银行付款保函等多个品种。
四、质押监管费用的基本标准
(一)按质押货量收费:2元/吨/月(一般货物宜采用此计费方式,质押货量不到5000吨的按5000吨收费,超过5000吨的按实际质押量计费)。
(二)按授信额度收费:银行授信额度的0.1%/月(授信额度不到1000万的按1000万计费,超过1000万的按实际授信额度计费)。
五、押监管业务的工作流程图

如您对货物质押融资方式感兴趣,请联系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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