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经济信息 工业柳州 企业园地 商务在线 服务平台 资料中心 咨询热线 交流平台 绿色通道 关于我们
加入收藏夹
首页经济要闻 > 正文
搜索:  
 
房产中介收费标准拟调整 整体比例不会提高
发布时间:2008-03-24 15:58:30   字体 评论 浏览:5次

    记者日前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国家发改委正在讨论对中介行业的收费调整。

    该人士透露,对于中介行业的收费,将在比例不提高的情况下,将收费进行分解、细化。签买卖租赁合同收取一定比例佣金,而如果中介提供资金担保、验房等其他服务则另外收费。

    目前,中介机构进行代理服务,大多数公司收取房款2.5%的佣金,只有少数知名公司收取的佣金达到房屋交易款的3%。而据资深房地产中介人士徐东华了解,福建等地的佣金收取仅为交易房款的千分之几。他认为,可以提高佣金比例,以使中介公司获得更多一些的收益支撑其运营和发展。4%是他认为的合理比例。

    “房地产中介应成为专业性强的行业,应争取合理的收费,获得应有的报酬。”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柴强如此表示。

   
 相关新闻

    国家拟立法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业

    记者日前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国家拟出台《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对房地产经纪行业将做出严格规范。

    业内人士指出,规范发展房地产经纪行业,对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提高房地产市场效率有重要意义。2003年开始,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热,房地产中介行业飞速发展。但令人担忧的是相关行业立法和监管缺位。

    此前建设部已拟定了《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已通过了内部讨论和外部征求意见,只待最后发布。但专业人士建议,如果没有《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这样的国家上位法保护,建设部的法规执行起来恐怕不得力。

    记者了解到,目前,天津等地已经制定颁布了地方性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了二手房交易和管理的相关办法。

    专家建议:房产中介从业门槛应抬高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柴强日前就今后房地产中介行业发展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柴强强调,对经纪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规范,使其获得行政许可,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牌照后方可进入。今后的经纪人从业资格考试也将会越来越难,以真正达到筛选合乎标准的经纪人的目的。对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机构,在注册、备案后也争取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

    柴强还建议,今后中介机构在受理业务时,需与客户签订书面委托合同。而为了对违法违规机构进行惩治和警示行业内其他机构,要对房地产经纪人和机构设立诚信档案,随时向社会公布。协会还将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中介机构房屋交易资金进行监管。

来源:北京商报


  发表 查看评论 推 荐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 产品质量认证收费管理办法
- 产品质量认证收费标准
- 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
- 7月1日起四大商业银行ATM机跨行取款全面收费
- 广西本月起全面清理各中介服务收费
- 跨行收费符合规定 几大银行均暂不收费
- 十八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
- 国家政策早已出台 银行服务收费龙城“搁浅”
- 柳州物管服务收费明年变动不大 大都采用"包干制"
- 银行服务收费风云再起 农行率先结束免费大餐

最新更新
频道精选
抢先读
人气排行
别人最近看了些什么
最新评论
本网站为服务于柳州中小企业的公益性的政府网站,因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
[本站更新信息聚合]   
柳州网警
报警电话 0772-2870683

主办单位:柳州市经委 承办单位: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柳州经贸信息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桂B2-20010005
联系地址:柳州市北站路28-1号 电子信箱:masterlzet.com.cn
邮编:545001 联系电话: 0772-2827563 传真:0772-2822705 [信息总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