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
2、有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3、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信誉良好,运营规范。
5、财务状况良好,有一定的自有流动资金,产品适销对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归还贷款有保证。
二、主管部门:国家民委及财政部。企业向所在地财政部门和民(宗)委提出申请。
三、认定时间:每年的8月15日前由各省汇总项目上报财政部和国家民委。
四、申报程序:
五、相关文件: 《民族贸易企业网点改造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六、相关文件下载网址: 柳州中小企业网 资料下载栏目 www.smelz.gov.cn/zc/
五、相关文件:
《民族贸易企业网点改造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六、相关文件下载网址:
柳州中小企业网 资料下载栏目 www.smelz.gov.cn/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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