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财务、资金等内部管理规范,纳税记录良好;
2、企业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近两年经济效益较好;
3、企业有比较优势,发展潜力较大,产品市场竞争力强;
4、银行信誉度较高,项目融资能力好;
5、已经有关部门核准,并确保一年内开工且两年内能投产的项目。
二、主管部门:
柳州市经济委员会
三、提交材料:
1、企业申报项目资金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二)县经贸局对项目的审查推荐意见;
2、企业申报项目资金30万元以上的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由相关行业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写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暂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
(二)市级及以上部门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核准文件;
3、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三)必须提供由金融部门出具的自有资金和资本金来源证明文件;
(四)申报贴息的企业,还必须提供有关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或意向承诺书;
(五)企业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六)生产经营情况或业务开展情况;
(七)其它需提供的资料。
四、申请流程:

五、咨询电话:
市经委中小企业促进科 0772-2820317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新部 0772-2865602
六、相关文件下载网址:
柳州中小企业网 资料下载栏目 www.smelz.gov.cn/z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