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经济信息 工业柳州 企业园地 商务在线 服务平台 资料中心 咨询热线 交流平台 绿色通道 关于我们
加入收藏夹
首页中小企业应收帐款保理业务 > 正文
搜索:  
 
贸易融资的成本
发布时间:2008-07-24 11:02:06   字体 评论 浏览:74次

1、可执行基准利率;
2、收取保理费用范围为融资发票金额的2‰—2%,根据银行和企业状况,控制融资成本在基准利率上浮30%以内;
3、融资本息一般不超过发票实有金额的90%;对购销双方资信状况良好、购销关系稳定、应收账款质量优良的,最高可放宽至100%。


  发表 查看评论 推 荐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关于同意换发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社培就司函[2004]62号)
- CtoC 模 式
- 赣州市市委启动“2+1”见习生帮扶计划
- 中国消费的真相 谁能赢得中国“消费升级”的新战争
- 央行最新调查报告披露中小企业融资"新三难"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有色金属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09〕88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09〕112号)
- 武汉市江汉二桥体育训练基地足球场工程采购公告
- 高品质氮化硅超细粉末的低成本规模化制备技术
- 网络创业高校巡讲——走进郑州科技学院

最新更新
频道精选
抢先读
人气排行
别人最近看了些什么
最新评论
本网站为服务于柳州中小企业的公益性的政府网站,因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
[本站更新信息聚合]   [信息总览]
柳州网警
报警电话 0772-2870683
 

主办单位: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承办单位: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柳州市北站路28-1号 电子信箱:masterlzet.com.cn
邮编:545001 柳州经贸信息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桂B2-20010005
电子信箱:masterlzet.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