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经济信息 工业柳州 企业园地 商务在线 服务平台 资料中心 咨询热线 交流平台 绿色通道 关于我们
加入收藏夹
首页信用知识 > 正文
搜索:  
 
怎样躲开非法信用认证风险
发布时间:2008-08-13 16:51:21   字体 评论 浏览:10次

   事前可按标准选择认证机构

     自从“全国牙防组”认证事件发生后,信用认证机构的资质和权威性被人们重视,甚至纷纷质疑起来,但是是不是所有信用认证机构都是难以辨认?企业又如何辨别信用认证机构的真伪?
     据中国诚信企业协会法律事务中心王律师介绍,信用认证机构的设立是需要严格审查方可成立的。其中在设立信用认证机构方面国家规定,认证机构设立应当符合四大条件,必须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有执业资证书及管理制度;有认证机构营业执照和法定的E-315:9000信用管理体系认证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以及有3名以上的信用专职认证人员。像“全国牙防组”这种人员配置、无法定认证资质的,企业应该很容易就能发现问题。
     而对于认证机构的开展,只有在国家相关部门加以批准认可后,方能从事认证工作。这样以来,企业在进行通过某个认证机构进行信用认证前,可以直接向所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相关部门进行信用认证机构资质的查询。
     除了上述防范以外,王律师敬告企业,在准备做信用认证的时候,一定要与认证机构签署《信用认证合同》,并且在合同中特别约定违约责任,即如果认证机构不具备信用认证资格,或由于认证机构的失误所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应当进行赔偿。  

    事后要尽早起诉降低损失
     
     虽然企业在认证之前做了诸多准备,但不可避免还会出现法律纠纷。这时,“企业应该在协商不成的前提下尽早起诉,将认证风险损失减到最小”。王律师认为。
     按照规定,信用认证机构不及时出具认证证书和将证书在国家相关部门加以备案将受到处罚;认证机构不能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的资助。认证机构一旦违反规定,最高可罚款达10万元。所以企业在认证过程中一旦发现此类问题,应该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而一旦出现认证纠纷,在协商不成的前提下,企业一定要在起诉时间上做到尽量提前,只有这样才能将自己的认证损失缩减到最小。



信息来源:中国诚信企业协会法律事务中心


  发表 查看评论

推 荐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养成良好的信用交易习惯
- 应注意信用卡还款细节
- 办企业必须诚信经营
- 中国六家中小企业试点发行短期融资券
- 信用卡里的个人信用
- 信用分析与信用等级评定
- 商务信用目的和作用是什么
- 如何应对信用危机
- 信用文化在管理中的作用
- 两招化解“信用危机”

最新更新
频道精选
抢先读
人气排行
别人最近看了些什么
最新评论
本网站为服务于柳州中小企业的公益性的政府网站,因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
[本站更新信息聚合]   
柳州网警
报警电话 0772-2870683

主办单位:柳州市经委 承办单位: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柳州经贸信息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桂B2-20010005
联系地址:柳州市北站路28-1号 电子信箱:masterlzet.com.cn
邮编:545001 联系电话: 0772-2827563 传真:0772-2822705 [信息总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