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简介
华夏银行成立于1992年10月,是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北京。1995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造,改制变更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银行)。
华夏银行自1998年11月开办华夏卡业务以来,发卡已近五年。截止到2003年6月底,华夏卡发卡量达到842万张,当年累计消费达到9.84亿元,业务发生额达到271亿元。
华夏卡产品系列有:联名卡59种、认同卡2种以及丽人卡。联名卡发卡量超过200万张,联名认同卡成为华夏卡开拓市场的有力手段。南京、济南等分支行分别发行了带有磁条的IC卡,在公交、校园、商业等领域应用,其中南京、济南2家分行发行的万通卡达到164万张。
华夏卡产品现有功能包括:本外币储蓄、购物消费、卡折互转、卡内转存、代收费、代发工资、证券资金转帐(银证通)、一户多卡、支出理财、卡卡转帐、自助存款、自助取款、自助贷款电话银行、紧急援助、消费积分、预交押金、网上银行、彩票投注、单位消费、跨行通用等22种功能。
在用卡环境建设方面,华夏卡实现了"同城本行网、同城银联网、全国本行网、全国银联网"四网相联,初步完善了用卡环境,并于2003年3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联网通用“发展进步奖”。截止到6月底,我行自有特约商户达到1446多家, POS和ATM分别为3,136台和349台。共享特约商户为27,133家,共享POS和ATM分别为84,395台和23,593台,华夏卡(带银联标识)通用的城市已超过100个。在广东、福建、湖南、浙江、江苏、山东6省境内所有城市通用。
(二)服务对象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颁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规定的小企业;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拥有技术监督局代码的个体工商户;
(3)房地产企业、纳入企业集团合并报表的集团成员企业、学校、医院、出版社、电视台等非生产流通企业不作为工商银行所称的小企业。
(三)产品介绍
1、未来货权融资链
未来货权融资链业务是指华夏银行以控制购货商(借款人)向供货商购买的有关商品的提货权为手段,向购货商提供融资,用于支付供货商货款,由供货商根据约定按华夏银行指令进行发货的业务。包括保兑仓模式、仓储监管模式、未来货权开证模式。
2、货权质押融资链
货权质押融资业务是指华夏银行根据客户的申请,以客户合法拥有的仓单、提单等货权凭证为质押物的融资授信业务。
3、货物质押融资链
货物质押业务是指企业以自己合法拥有的货物为质押的融资授信业务。主要包括核定货值质押模式和非核定货值质押模式等两种。
(1)核定货值货物质押融资业务
核定货值货物质押融资业务是指华夏银行根据客户的申请,以客户合法拥有的货物为质押物的融资授信业务,银行委托第三方仓储机构对货物在银行确定的最低价值范围内进行监管,超过银行确定的最低价值的部分可由仓储机构自行决定放货。
(2)非核定货值货物质押融资业务
非核定货值货物质押融资业务是指华夏银行根据客户的申请,以客户合法拥有的货物为质押物的融资授信业务,银行委托第三方仓储机构对货物进行监管,并凭银行签发的指令处理每一笔放货业务。
4、应收账款融资链
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是指企业将在国内外采用赊销方式进行商品交易所形成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或质押给华夏银行,华夏银行向其提供包括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催收等综合性的金融服务。包括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和有追索权国际保理业务。
5、海外代付融资链
通过委托海外代理行代为支付款项,可以有效利用国际货币市场的资金,帮助进出口企业进行融资,进而促进企业物流和资金流的顺畅流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海外代付融资链主要包括:进口代付和出口代付。
6、全球保付融资链
全球保付融资连主要是指利用银行信用,为境内客户提供付款保证融资产品,主要包括:保函/备用信用证、进口保付等。
7、国际票证融资连
国际票证融资链以受让有关出口收益权为担保,为客户采购原材料提供融资便利,将出口业务与国内外采购、销售有机结合在一起。
华夏出口票证通是华夏银行为方便贵公司从境内或境外购进原材料,凭贵公司提交的出口业务相关单证,为贵公司直接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或进口信用证的贸易融资业务。
(四)授信及抵押方式
■贷款要素
1、借款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 1 )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大陆公民; (2)借款人为企业的出资人;
(3)个人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上;
(4)借款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 款本息的能力;在其经营领域有一年以上从业经验和良好的从业记录,经营期限原则 一年(含)以上;
(5)贷款用途符合我行规定;
(6)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担保;
2、贷款用于生产经营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或控股股东为自然人的有限责任公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年检连续的营业执照,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
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业人员,经营状况、行业发展前景良好;现金流量稳定;
(4)有合法稳定的经营收入,以及还本付息能力;
(5)有可行的生产经营计划或创业方案,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6)企业资信状况良好,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加不良信用记录;
(7)在我行已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8)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应持有贷款卡(号)的,必须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准贷款卡(号);
(9)所申请的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其营业执照有效期; 3、贷款用途
贷款应用于以下用途:
(1 )补充生产性流动资金;
(2)用于商业活动的正常周转; 二、贷款程序
■贷款相关政策
额度:贷款额度根据贷款用途、担保情况、借款人及其企业还款能力和还款周期综合制定。
贷款期限:以单笔方式发放的,最长5年,按月等额还本付息。
以循环授信发放的,最长2年,额度项下贷款最长期限1年,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贷款利率:在人行利率规定范围内双方双定。
抵押率:住宅最高70%、别墅、商用房最高60%0
■附:需提交贷款材料清单
1、借款人材料
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存折流水、资产证明(如:房产、汽斗 存单、股票、基金等)。
2、企业材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贷款卡4 密码、连续3年年度财务报表、最近1期财务报表、近期连续3个月银行对帐单、近期连到 个月纳税凭证、与上下游的购销合同、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3、抵押物材料
房产证、公司同意抵押的股东会决议。
(五)金融产品办理流程
1、贷款受理
客户经理受理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指导借款人如实、完整填写借款申请书,借款人除 按《华夏银行个人贷款操作规程》提供个人及其家庭基本情况、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资料 外,还应提供企业资料(见第二点)
2、预筛选
客户经理接到借款申请后,对客户进行预筛选,对符合准入条件的,予以受理,并进行 贷款调查。不符合条件的,应退回贷款申请资料并说明原因。
3、贷款调查
客户经理应对借款人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资信状况、贷款担保等方面开展调查,同时 还应对企业基本情况、贷款用途、还款来源等开展详细的实地调查。
其中,还款能力的调查要点: 个人及家庭的收入来源是否稳定、充足,包括工资、存款、租赁、分红、股票溢价等方面; 查询个人征信系统,调查个人信用记录情况;现场查验企业资产证明;调查企业的应收帐款情况; 了解企业的经营周期,判断现金流量是否与贷款申请期限一致; 了解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的关系是否固定,款项结算是否及时、足额等;其他认为必要的调查内容。
4、撰写调查报告
对调查、信用初评符合我行贷款条件的,客户经理应撰写贷款调查报告,由辅办客户经 理复核签署意见后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查审批。
5、贷款审核
支行行长对贷款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明确的审核意见, 填写审查审批意见表。审核同意的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不同意的退回客户经理。
6、贷款审批
有权审批人在授权权限范围内对贷款的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对贷款风性和效益性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出具明确的审批意见。
7、贷款发放
签订合同:客户经理与借款人和担保人分别签定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办妥抵质押登记和质押止付手续:客户经理应按照我行有关规定办妥保险、公证、抵 押登记、质押止付及抵/质品入库等相关手续。
办理贷款发放:客户经理落实上述手续后,将放款资料报送放款审核岗、放款复核岗 核后,办理贷款的发放手续,并通知会计部门办理放款账务处理。
(六)联系方式
南宁分行营业部 民族大道85号南丰大厦一楼 0771-252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