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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05-11-24 08:51:30   字体 评论 浏览:957次

办理中学毕业证

    1.办理初中毕业证、结业证

    ①学校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定。

    ②对建立了学籍档案、参加了初中毕业考、学校评定毕业或结业的学生,由基础教育办发给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证书》,并负责审验。

   2.办理高中毕业证、结业证

   (1)对建立了高中学籍、通过全区九科毕业会考、学校组织的六科考查科目考查合格的学生,由基础教育办发给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会考或考查科目有一科以上不合格者,发给《高中结业证书》。高中结业学生经补考合格后可换发高中毕业证,同时收回高中结业证。

   (2)基础教育办对学校填写的证书内容核对无误后给予加盖市教委审验章。

    3.毕业证、结业证遗失后补办

    学生毕业证、结业证丢失后,由学生向原毕业或结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写明丢失原因,学校给予证明,基础教育办核准后给予补办。

 

    办理中学生学籍变动

    1.办理初中学生转学

    ①市区内学主转学。由学生及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转出、转入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

    ②外地学主户回迁入我市,凭原就读学校的转学证明。学生手册和本市户口,由基础教育办安排到学区学校就读。

    ③无本市户口的外地学生,需到我市借读,请自行联系借读学校。

    2.办理高中学生转学

    不管有无本市户口,高中学生转学,须自行联系同级学校,转学程序同初中。

    3.办理学生休学、复学

    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业;需要停学;应由学生及家长出示疾病证明书(县级以广医院开具),提出书面休学甲请,班主任及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学生夏学也由学生和家长提出书面复学申请,学校签署意见。

    办理转学、休学、复学,在完成以上程序后,须到基础教育办办理审批各案手续。

 


办理(补办)职业中专毕业证

    1.办证条件

    ①凡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批录取入学,取得正式学籍,并学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和思想品德合格,准予毕业的学主,可办理毕业证。

    ②因被盗、水灾或火灾等特殊情况造成毕业证遗失、污损,可补办毕业证。

    2.办证要求

    ①办理职业中专毕业证应由学校派专人携带下列规定提交的材料,到区教育厅职教处办理有关手续;

    毕业班教育教学情况总结报告;

    贴好照片并按规定填写好的毕业证内页(毕业证号由区教育厅职教处办证时填写);

    《广西职业中专 年应届毕业主毕业资格审核与证书验印登记表》、《广西职业中专毕业班学生情况变动表》、《广西职业中专毕业生情况检查验收表》、《学生手册》:

     学校保存的该届学生的职业中专原始录取花名册。

    ②补办职业中专毕业证应由学校派专,人携带下列规定材料;到区教育厅职教处办理有关手续:学生申请补办毕业证的报告,学生在《广西日报》刊登的遗失声明。

    学校对学生的申请报告审核同意后向职教处提出的申请报告(要写明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生在校所学专业及原毕业证号)。

    贴好照片并按规定填写好的毕业证书内页(毕业证号由职教处办证时填写)。

 

    社会力量办学审批程序

    1.申办者向审批机关递交申请办学的可行性报告和办学选址方位场地平面图;

    2.受理部门就办学意向及有关问题向申办者作谈话式调查,同时提供《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及测试卷和《社会力量办学必备的审批材料》并加以说明;

    3.审批机关对办学选址,方位、场地进行实地勘查并签署意见;对有效选址的申办者出示相应层次的“教育机构必备的办学条件标准”;

    4.对有能力达标的申办机构发给《社会力量办学审批册》指导其正确填写并逐项核准后备案;

    5.在办学条件基本完备后,审批机关组织(或委托)评估组实地评估办学条件并签署评估结论备案:

    6.审批机关和申办者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申办机构的资金来源和原始投入等进行评估验证,并对评估验证结论该准备案:

    7.待一切必备的审批材料齐全后.宙批机关进行集体审批;

    8.受理部门根据审批结论办理答复或行文及核发《办学许可证》手续,同时发给《办学须知》。

    社会力量办学必备的审批材料

    l.申请办学的可行性报告;

    2.办学章程;

    3.学校(教育机构)筹建计划和三年发展规划;

    4.办学主体及教育机构拟定的法人代表、董事会人选名单及其身份和资格证件;

    5.办学方位、场地,设施平面图;

    6.办学场所的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

    7.办学资金米源证明以及申办者和审批机关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办学原始投入的验证结论;

    8,审批机关各有关业务部门组成的评估组对办学条件的评估结论;

    9.由受理部门发给、申办者填写好的《柳州市社会力量办学审批册》;

    10.拟任教育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学习解答社会力量办学法规的测试试卷:

    11.拟仔校长或教育机构负责人、教师及财会人员的身份和任职资格证件:

    12.办学专业或课程设置以及与办学层次课程相适应的教材版本目录和教学计划安排。

    社会力量办学须知

    1.凭《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到市民政局办理申请注册登记手续,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凭《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到市公安局三科办理申请刻制印章手续;

    3.凭《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到市物价局申请办理审批收费标准和领取《收费许可证》手续;

    4‘凭《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收费许可证》,凡属学历教育机构的到财政部门(江滨路市收费管理局〕,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到税务部门(所在辖区地税局)办理申购收费发票手续;

    5.凭《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到市技术监督局(解放南路174号)办理核发《法人代码证》手续:

    6.凭《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法人代码证》到附近银行办事处申办《开户许可证》,开立学校基本存款帐户;

    7.需刊播广告的须事迁到市教委办理刊播广告的审批手续后,方可在新闻单位办理刊播广告手续;

    8.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需认真贯彻执行《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定期接受审计和年审换证;

    9.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改变名称、性质、层次,应报审批机关批准;合并、停办,解散应报审批机关核准并进行财产清算。


 
 
基建项目报批程序

    1.学校于当年十一月底前根据《广西基础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手册》内容报出次年所需项目报告,该报告内容包括:(l)学校现有教学设施状况;(2)新建项目的必要性:(3)新建项目的具体内容:功能、面积,项目在规划总平图上所处位置;(4)学校拟自筹资金的额度。

    2.计财基建科根据学校报告会同计委、财政等有关职能科室下学校调研。

    3.次年元月份前计财基建科根据调研情况列年度基建计划草案,提交委领导审批。

    4.计财基建科将委领导审批后的计划行文报市计委,待市计委下文后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基建项目拨款程序

    1.开标前,学校将报建手续费及“三通一平”费用按实际发主数到计财基建科请款。

    2.开标后,学校将中标通知书及图纸会审纪要(与施工方)、合同送计财基建科存档。

    3.学校按合同、按进度来请款需加附监理公司意见及公章。

    4.图纸变更及增加工程需经设计同意并出图报计财基建科审批后方能拨款实施。

    5.超计划外金额须待市计委追加计划后才能拨款,情况特殊的经委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维修项目实施程序

    1.学校提出维修项目报告,该报告包括:(1)项目维修内容、原因;(2)项目维修计划及学校拟自筹资金的额度。

    2.计财基本科根据学校报告到实到察看。

    3.提出处理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4.将批复意见回复学校。

    5.按计划拨款。

    6.检查施工进度,完工验收。

 

    审核政府采购计划表程序

    申请采购学校到政府采购中心领取计划表,并按要求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计财基建科审核,签字盖章后送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审核物价审批程序

    1.属学校年审换证:学校到物价局领取表并按要求填写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加盖学校公章后送计财基建科审核,签字盖章后送物价局。

    2.属临时或其他申请收费:学校在申请收费的报告中要写清收费原因,所收费用的详细用途(预算)报计财基建科审核,签字盖章后送物价局。

 

    要求配置课桌椅、实验桌椅程序

    l.学校写申请报告,注明需要的规格、类别、数量。

    2.说明属增班或更新桌椅。

    3.中学需到基教办签章,职校需到职教办签章,师范到师训科签章后交计财基建科。小学、幼儿园到城区教育办签字盖章后报计财基建科。

    4.计财基建科经核实,根据缓急和经费情况,下达计划给教学仪器站购置,并送达学校。

 


政务公开制 

(一)柳州市教委主要工作职责

    1.按照上级制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规定拟订贯彻意见,落实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直接管理市属大专院校、普通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部门。单位办的中等及中等以上学校负责教育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对郊县和城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检查、督导和评估。研究教育理论,总结教育实践经验,拟订全市教发展规划。

    2.负责分配和管理国家、自治区和市财政下拨的教育基建投资、教育事业费和多渠道筹集的教育经费。鼓励厂矿企业、社会、集体组织和个人资助办学或独立办学、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教育的发展。

    3.制订实施“两全”的规划、措施。

    4.审查城区内公办学校的布局设以及学校的开办、停办、合并事宜并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管理全市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组织以岗位培训为重6的各类成人教育,管理好社团和个体办学;组织和开展教育国际交流后动

    6.负责列入市教育事业编制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按上级规定的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干部。配备好市属学校的领导班子;做好教职工队伍的整顿、培训、考核、晋升和奖惩等市属学校和教委二级机构的人事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按上级要求做好离(退)休干部、教职工的工作。

    7.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研究,组织和支持学校开展各项改革试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8.组织、指导学校因地制宜地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办好校办产业,育人聚财,改善办学条件。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务

   (二)柳州市教委各科室工作职责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职责:负责对下级政府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党委办公室职责:负责委属学校领导、二层机构单位领导教育管理、考核、调整、任免干部及报批干部手续;办理委机关中层干部任免,组织基层领导干部学习培训:负责党组织发展、党员教育管理,支部换届改选、积极分子培养、党费收缴管理;负责拔尖人才管理,师德教育、宣传统战,老干部、群团组织的管理及协调工作及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纪检监察室职责;负责教育系统及教委二层机构的纪检监察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查处违纪案件。协助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受理系统内纪检监察的来信来访工作。  

    教委办公室职责:管理各类文件收发阅办及委印章,会议组织,负责文秘、议提案、信息、督办、保密、档案、机关财务、行政事务、接待等工作,调配车辆。

    基础教育办公室职责:负责管理基础教育学校教育学业务和教育改革指导工作。办理市区中学学主学籍及变动,包括审验高、初中新生学籍,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审验全市高中、市区初中毕业证、结业证:负责市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学区分配:负责全市高中毕业会考。

    职业教育办公室职责;负责管理职业教育学校教育教学业务和教育改革指导工作。负责职业学校学主的学籍管理,组织职业学校开展招生、考试、就业指导与服务、毕业证验印等工作。

    成人教育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市扫盲和农村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工作;受理、审核新设立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社办机构刊播招生广告、刻制印章、区内外大中专院校在柳设立教学点或函授站、成人中专学校增设新专业等的申办手续以及办理审批后的备案手续。

    政教办公室职责:负责管理全市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和指导学校的德育活动,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学主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

    体卫艺术科职责:管理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等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和组织学校开展体育、文艺竞赛和卫主保健工作。

    计财基建科职责:负责教育经费的预算、拨款和教育统计,审核学校物资政府采购计划。负责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学校建设布局规划,常规基建、维修、绿化美化及基建、维修工程拨款、决算审核、峻工验收工作和学校房改工作。

    人事科职责:负责直属单位教职工队伍管理,核定人员编制。工资、管理教职工招聘、调配及毕业生分配;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彰奖励、辞职辞退审批、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直属学校、二层机构计划生育工作及退休教师管理工作。

    师资教育培训科职责:负责全市中寸,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培训工作。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考试、考核、评估工作。管理全市师范教育工作。
 
 


办事时限制 
 
 

    (一)办文、办事方面

    1.上级文件的转发3个工作日内完成,下级来文5-15个工作日内批复。凡是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符合程序的各种报告、事项即来即办;

    2.来信来访来电做好登记、记录,各种信访件登记、记录后,10个工作日内答复;

    3.接到基建维修报告后即行受理,需核实的2个工作日内到学校核实,核实后5个工作日内答复;

    4.基建结算材料核查报审工作,在手续齐备情况下2个工作日内完成,基建维修款在手续齐全情况下2个工作日内下拨;

    5.各校仪器、设备申报计划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及时调拨。各种器材、设备(需经市政府采购中心等有关部门审批的及时报批)到货后10个工作日内调拨到位。

    6.按学校人事调动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调动人的有关材料并及时商人事管理部门后审批。

    (二)审批、办证方面

    l.学生转学、休学、复学手续齐备的1个工作日内审批;

    2.学生毕业证书的验印2个工作日内完成;

    3.学校申报新开设的专业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4.学校交来教职工的辞职、辞退报告10 个工作日内审批;

    5.社会力量办学的各种申请报告即时受理,5个工作日内实地核实完毕,送审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审批;

    6.社会力量办学招生广告1个工作日内办理。
 
 
来源:中国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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