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经济信息 工业柳州 企业园地 商务在线 服务平台 资料中心 咨询热线 交流平台 绿色通道 关于我们
加入收藏夹
首页汽车-行业标准 汽车行业 > 正文
搜索:  
 
国务院审议通过强制三险 要求保险公司不得拒保
发布时间:2006-03-16 09:25:34   字体 评论 浏览:309次

 三者险将成为我国第一个通过立法予以强制实施的保险险种

  据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新浪汽车注:《机动车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

  会议认为,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是十分必要的。会议决定,该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晨报讯(记者 李隽琼) 昨天,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会议决定,该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这标志着一直以来备受瞩目的强制三者险条例基本完成其立法程序,它的出台时间指日可待。这将是我国第一个通过立法予以强制实施的保险险种。

  它的“强制性”体现在,它不仅要求所有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车主或管理人必须投保,也要求具有经营强制三者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一律不得拒保、不得随意解除强制三者险合同(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也就是说,未来如有违反强制三者险条例的行为,已经不仅仅是简单行为,而可能是违法行为。

  因此,强制三者险条例的出台将深刻改变公众日常生活。它与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配套,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发表 查看评论

推 荐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最新更新
频道精选
抢先读
人气排行
别人最近看了些什么
最新评论
本网站为服务于柳州中小企业的公益性的政府网站,因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
[本站更新信息聚合]   
柳州网警
报警电话 0772-2870683

主办单位:柳州市经委 承办单位: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柳州经贸信息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桂B2-20010005
联系地址:柳州市北站路28-1号 电子信箱:masterlzet.com.cn
邮编:545001 联系电话: 0772-2827563 传真:0772-2822705 [信息总览]